近日,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2014年保定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、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,全面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。
《方案》提出,要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、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、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为重点,利用绩效管理方法和技术,强化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,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政府管理职责,有效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的能力和水平,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,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,为保定经济社会向前发展提供保障。
考评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分解与《方案》同时下发,从组织体系、机制建设、防御能力、防御效果、示范县建设五方面,对2014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任务核定。《方案》同时指出,各县(市、区)政府和市气象局为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的责任单位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负责组织、协调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,督导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;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、分解、推进和绩效评估。
《方案》要求,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加强领导,积极推进,细化目标,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结合当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需求,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,认真落实共性和自选的绩效考核指标,确保完成目标任务;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适时组织气象防灾减灾和绩效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;气象防灾减灾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,积极参与,加强沟通,密切配合,共同做好防御工作。